未履行查验义务并销售侵权白酒,安徽安庆市一烟酒商行受处罚
2024-02-22 11:58:22
zt_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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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安庆市迎江区宏佰烟酒商行未履行查验义务,并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信息如下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处罚〔2024〕9号 | 安庆市迎江区宏佰烟酒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 安庆市迎江区宏佰烟酒商行 | 92340802MA8NXG4R2K | 张** | 未履行查验义务,并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19日 |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