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1万元货款无力支付,拿80桶自家酿的白酒共计1700斤抵债
2024-05-11 09:41:03
贵州茅台镇真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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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欠1万元货款无力支付,拿80桶自家酿的白酒共计1700斤抵债
近日,大安市人民法院安广人民法庭执行干警积极转变执行思路,灵活采用执行措施,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兑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案的被告高某曾先后三次在大安市安广镇某农资商店赊购化肥、种子,经结算,高某共欠货款一万元。农资商店多次向高某催讨货款未果后,将其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高某须限期偿还拖欠原告的货款。但高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经过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通过多次走访调查发现,在高某住处存有大量自家酿的白酒,执行干警在与高某沟通中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高某表示自己实在无力支付案款,但可以用自家酿的白酒进行抵债。
执行干警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利弊,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原告同意了以白酒抵顶债务的方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被执行人按约履行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80桶共计1700斤白酒顺利交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事人对执行干警连连道谢:"'以物抵债'这个方法好,一下就解开了我们双方的难处,太谢谢你们了!"
该案中,执行干警不仅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也充分地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的理念,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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